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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万元拍来的房住不进去 法院称执行有难度本周内会有说法

发布时间: 2018-04-24 09:29:46

来源: 华商网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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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上花184万元竞得了一幢联体小楼,本打算用来投资做生意,岂料原房主无视法院判决,占据房屋迟迟不肯搬走。

至今过去了3年时间,房子拿不到手,局面依旧僵持着。提起这件事,竞买人李超就气不打一处来。

184万元拍来一幢小楼

昨天,李超向三秦都市报记者讲述了困扰自己整整3年的这桩烦心事。

“我是蓝田人。2015年3月,蓝田县财政局对2008年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个别蓝田县领导违法建造的11栋小楼进行拍卖,我以184万元的价格竞得了其中一幢楼,并且按照拍卖规则及时缴纳了成交价款及佣金,取得了这幢楼的所有权。可拿到钥匙后我发现,原房主更换了所有门锁,自己仍在里面住着。”

李超向记者介绍,自己竞得的这幢楼原属蓝田县国土局前副局长王有智。2007年,王有智等11位领导干部被群众举报违规建设“独体”小楼,被西安市纪委处分,这11栋违规建造的小楼也交由当地县政府处理。2015年,相关部门对这11栋小楼完成了作价归公的有关程序,对占有的国有土地作了规划变更及用地性质变更,随后便采取了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资产处置。

“当时,王有智已经去世了,他的爱人纪某在小楼内居住。我通过竞拍成了这栋小楼的合法所有人,纪某却迟迟不肯搬离房屋。无奈之下,我只能向蓝田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

法院判决3年后遭遇执行难

李超告诉记者,法院于当年支持了自己作为权利人排除妨害的诉求,要求纪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从自己所有的房屋内搬离,但纪某仍迟迟未履行判决结果,此后还分别向西安市中院及省高院提起了上诉和再审申请,但两级法院都予以了驳回,维持原判。

“按理说,这件事到这里谁占理已经非常清楚了,依照法律履行判决结果就好。可纪某始终不愿搬离,我为此找了蓝田县法院多次,要求强制执行,可3年了,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李超称,年前,蓝田县法院曾对纪某进行了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他本以为自己的房产终于可以讨回了,可15天过后,人放了出来,这事又没了眉目。

“这栋小楼其实是我和一个朋友合买的,看中它的一层是几间门面房,打算用来做生意的。可现在3年了,别说做生意,我连楼门都没进去过,连里面的构造是啥样子都不知道。”李超说,更让他生气的是,纪某不仅自己在属于他的房子里住着,还把一楼的门面房租了出去。

昨天中午,记者在李超的带领下到这栋位于蓝田县北环路蓝田县国土资源局家属院的小楼处查看,一楼的3间门面房里,有一家串串店在营业。记者敲门试图找纪女士了解情况,但无人应答。

法院称本周内给一个说法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能向媒体求助。”李超表示,他目前的诉求就是尽快要回自己的房子。“房子实在要不回,把房款给我也行,僵持这3年已经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判决有效,产权清晰,为何房子要不回?随后,记者到蓝田县法院了解情况。该院一位王姓副院长称,这一案件目前还牵涉到两个问题,导致执行存在一定难度。

“一个是王有智与纪某是再婚夫妻,两人结婚时,王有智曾签下协议,将这栋小楼第4层的所有权赠予了自己与前妻的儿子,这一点当时的工作中没有调查出来,也就是说现在要执行的话,要增加一个被执行人,这是要走一定程序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的房子是装修了的,要向相关部门讨要这笔补偿费用,这一案件目前已审结但还未宣判,所以我们迟迟没有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该副院长表态,“执行是一定会的,我们将尽快与各部门协调,在本周内给申请执行人一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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