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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企业名下两宗土地被卖 伪造的过户手续如何通过审核?

发布时间: 2019-04-25 09:32:08

来源: 华商报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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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两宗土地被卖,而过户手续经司法鉴定系伪造。汉中一家民营企业股东刘兆明说,他和其他股东很疑惑,伪造的土地“转移登记”手续为何能经过国土部门审核?

>>土地被卖

公司5名董事均不知情

刘兆明是汉中市昊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晟公司)46个股东之一,该公司董事会共5名董事,他是其中之一。

2013年10月,汉中昊晟公司与汉中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昊晟公司的全部股权并资产转让给大地公司。2016年,在大地公司准备全面接管昊晟公司时却发现“转让协议”中价值数千万元的两宗土地和多宗房产没有了。

追查后发现,2015年昊晟公司已将这两宗土地和部分房产转让给了汉中天利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达公司),且在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和勉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办理了“转移登记”。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大宗土地转让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而刘兆明说自己和其他股东都很意外,因为他们对土地转让一事完全不知情,也从未办理过相关手续。

刘兆明和其他股东找到了为这两宗土地办理过户的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和勉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这两家单位均出示了原始登记材料,结果发现,两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董事会决议”中有刘兆明和其他三名董事的签名和指纹。

“还有一个并不是我们董事的曹某,他的签名也出现在上面,且还摁了指纹。”昊晟公司董事之一的辛贵说,“董事会的5名董事不知情,也就是说有人假冒我们的签名伪造了转让协议和董事会决议。”

>>司法鉴定

转让合同“笔迹有问题”

到底是谁伪造了股东刘兆明等人的签名呢?国土部门为何在未核实材料真伪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呢?刘兆明和“被代表”的股东们商议后决定向汉中警方报警。

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国土部门调取的董事会决议和单位委托书进行了笔迹和手印鉴定,发现并不是该公司5名董事的。”

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中显示: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聘请有关人员,对勉县国土局、汉中市国土局调取的董事会决议和单位委托书进行了笔迹鉴定。鉴定意见是该董事会决议中五人的签字及单位委托书的签字与本人笔迹并非同一人。

同时,另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董事会决议中辛贵、程海军、王国华、刘兆明、曹礼明五人的指纹也与本人指纹不符。

华商报记者随后与勉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取得联系,他们在书面回复中提到,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已经发函给交易服务中心了,该宗土地因涉及刑事案件正在侦办,该宗土地以被查封至2021年,待司法机关作出判决或裁定后交易服务中心将依法办理。

记者联系到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时,得到的回复是,昊晟公司称登记资料系伪造一事,建议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事情进展

警方已立案侦查

2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与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取得联系,一位负责人称,因为此前所做的司法鉴定显示,土地转让协议中的“董事会决议”等文件中的股东签名系“伪造”,他们已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刘兆明告诉记者,他们已于今年1月和2月分别将汉中市国土资源局和勉县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撤销上述行政登记。

据了解,这两起行政案件将于今年5月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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