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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拆墙建门面房 媒体曝光城管查处没效果

发布时间: 2016-09-02 11:23:39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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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曾经报道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物业公司拆掉一段围墙,在临街盖门面房。这个工程从开建之初就因为手续不全多次被城管执法部门叫停,并要求自行拆除。但一年过去了,有业主反映,这违建的房子依然还在,而且有些还租出去了,这事,还有人管吗?

小区拆围墙违规建门面房 媒体曝光城管查处未见效果

这个事发生在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就原来的长安区食品加工厂家属院,是一个20多年前修建的老小区。2015年11月29号,小区业主就给我们栏目反映说,他们小区没有供暖,大伙过冬取暖都是用煤炉、电褥子等,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但更令他们担忧的是,2015年八月,小区大门附近原本是绿化带和消防通道的位置突然盖起了一排门面房。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业主:“这再发生火灾啥的,连厂子里的人,还有一百户人家,一家算五个人,多少人呢对不对?”

当时记者采访后,西安市规划局长安分局明确表示,这十间门面房确实是违章建筑,由西安市长兴实业集团修建。

西安市规划局长安分局监察科科长:“他没有进行过任何报建手续,没有走任何的一个合法的报建程序。”

规划长安分局表示,这个违章建筑一直在计划拆除,但是因为需要上报区政府,审批程序较繁琐暂时还未进行。

然而,2015年12月20号,我们节目播出20天后,长兴小区的业主再次向我们反映:这10间违建门面房不但没拆掉,反而每间门面房后面都新安装了电表,准备要开门营业了。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业主:“从我们8月18号开始向城管反映说这是一个违法建筑,到现在已经5个月了,区政府开协调会来来回回折腾了这5个月了,任何结果都没有。”

已经认定是违章建筑为何没有拆除?2015年12月21号,记者从西安长安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从12月7号开始,他们向房屋搭建方长兴公司陆续下发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以及催告书,要求对方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然而,长兴公司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未进行行政诉讼,更没有自行拆除违法搭建。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潘斌:“对长兴公司违法建筑这个门面房,咱现在一直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在进行着呢。”

2016年8月29号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时隔一年,在小区大门东侧,违规搭建的门面房个个大门紧闭。记者上到附近的楼上看了一下,总体占地面积在150平方米左右。小区业主说,从去年8月份房子盖好至今整一年了,他们也数不清反映了多少次,但违建依然还在那里。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业主张女士:“意见大得很,消防通道么,你就看,我这着火了,6楼那一年着火了,消防车这都不得进来,这还别说把那(通道)占住了。”

门面房搭建方提出行政复议 执法部门:强拆手续已审批

限期自行拆除,如果逾期将予以强制拆除。这句话写在执法文书上,具有法律效力。可为什么面对这10间违建门面房,却迟迟拖了一年时间不见拆除?我们接着看记者的调查。

作为小区的管理者,物业公司应该非常明白挤占消防通道建房的安全隐患,对此,长兴小区物业经理首次接受记者的采访,张经理说,建设门面房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持物业公司弄够继续运营下去,因为长兴小区属于企业集资建房,大多数住户是退休职工和下岗工人,收入偏低,所以企业改制后,小区的物业费这些年来基本上没有上涨。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物业经理张威:“每户物业费每月只收8块钱,一户8块,按户收。咱人员配备,物业费根本就包不住(工资)。”

记者:“你们有多少户人?”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物业经理张威:“一共有98户,不到100户。”

张经理说,他们小区门卫、水电工、保洁员有十多名。但物业费每月一共只有不到800元,所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靠总公司补贴。为了能坚持下去,才考虑搭建临建房,靠租金给员工发工资。对于住户们说的消防通道问题,目前道路宽5米左右,他们计划再拓宽两米,超过建房以前的标准。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物业经理张威:“咱道路之前这块儿有不到两米的一个(下水道)盖板,咱想把这个盖板,在这个门面房建成之后,把这个盖板一更换,可以走重车,消防车肯定是可以过去的。”

张经理说,对于长安区城市管理局的处罚,他们公司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希望通过补办手续,整改消防通道保留这些门面房。那么,物业公司的解释是否属实,业主们又认可吗?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业主张先生:“物业费一个月收8块钱,可以说物业费就是垃圾费和路灯费。”

记者:“这个收费的价格你都能接受吗?”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业主张先生:“你可以去打听,长安区没有这(低)的费用,咱说实话。”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住户石女士:“(一季度)就2、30块钱吧,没多钱。”

记者:“觉得收费合理不?”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住户石女士:“算低的吧,你想高层的话,它下来一平方都一块钱。”

但也有业主认为,住了20多年的小区,不能说要盖门面房才说物业费低,不应该给业主出一个涨价或者妥协的选择题。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业主张女士:“你没看他养活了多少闲人,拿我补。”

记者:“就是你不认可这个(解释)?”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小区业主张女士:“当然不认可,他那是违建,说了要拆都没拆,还说涨物业费,你让他涨。”

对此,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这个案子因为搭建方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确实需要一个期限。目前长安区政府已经有了最新进展,但强制拆除需要城管、公安、街办等五六个部门共同协作,所以还没有定下方案。

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一大队执法人员潘斌:“关于长兴公司门面房这一块儿,咱局将案卷已经制作完善了,并已经上报区政府的法制部门审核,政府强制拆除的这个决定,已经审批,正在按法律和程序进行。”

转载自西部网。

责任编辑: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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